上的纹路突然亮起,显露出一行小字:“三灵聚,血月落,镇魂诀出,龙脉活。”
“这就是镇魂诀?”他抬头想问,老头却己经转身往密林里走,蓝布褂子的衣角在晨光里闪了闪,就没了踪影,只留下句缥缈的话:“地脉花能养魂,也能寻人……好自为之。”
山坳里的石头还堆在那儿,地脉花却己经蔫了,花瓣缩成颗种子,嵌在花心的珠子里。吴畏把种子揣进怀里,和镇魂钉放在一起,突然明白老头的意思——这花不只是钥匙,还是找到三百年后那两人的信物。
“这老头,神神秘秘的。”老油条踢了踢地上的土包,“不过‘三灵血’的事,得记下来,万一后人忘了,咱们可就白忙活了。”
小马己经把话刻在了随身的竹筒上,这是他的习惯,重要的事都刻在竹子上,说能保存千年。“畏哥,咱们现在去哪?真回家?”
回家……这个词让吴畏愣了愣。从洛阳出发时,他以为这只是趟普通的寻亲之旅,没想到会卷进这么多事。爷爷的笔记、白衣人的牺牲、幼龙的守护……这秦岭早就成了他另一个家。
“先去海眼。”吴畏站起身,青铜符印记指向太白山,“得告诉幼龙逆鳞血的事,让它有个准备。”
往海眼走的路顺顺当当,噬灵花的幼苗全枯了,影煞也没再出现,只有几只小松鼠在树上蹦跳,像是在欢迎他们。-微,趣+暁.说, ?首+发.快到洞口时,就听见幼龙的长啸,比之前清亮了不少,显然恢复了元气。
海眼里的潭水更绿了,水面的薄膜上飘着层金色的光粒,是白衣人的魂魄所化。幼龙趴在潭边,看到他们来,兴奋地甩了甩尾巴,独角上的琥珀又亮了,里面的龙涎香散发着淡淡的甜味。
吴畏把逆鳞血的事告诉了幼龙,它似乎听懂了,用头蹭了蹭他的手心,然后潜入潭底,叼出块巴掌大的龙鳞,鳞上刻着只朱雀,和青铜符上的一模一样。
“这是……”吴畏接过龙鳞,入手温润,像是块暖玉。
“是它的‘伴生鳞’,”小马想起铁匠的话,“能感应到它的位置,三百年后,后人拿着这鳞,就能找到长大了的它。”
幼龙对着他们长啸三声,像是在告别,然后沉入潭底,潭水的薄膜重新合上,只留下水面的金色光粒,在晨光里闪闪发亮。
离开海眼时,吴畏回头看了眼,突然发现洞口的岩壁上,不知何时多了幅画——三只手,分别握着镇魂钉、凤凰胆和龙鳞,手的上方是轮血月,下方刻着“三百年后”。
“是那望气人画的吧?”老油条啧啧称奇,“这老头,手还挺巧。”
吴畏没说话,只是握紧了手里的龙鳞。他知道,这幅画不是给他们看的,是给三百年后的人看的。
出山的路走得很慢,三人刻意绕开了有人烟的地方,专挑荒僻的小路走。吴畏把地脉花的种子埋在了锁龙台,用青铜符的血浇灌,种子入土的瞬间,就冒出嫩芽,缠上了朱雀印的纹路,像是在扎根。
老油条把那半块青铜符留在了龙涎窟,压在镇魂钉旁边,符上刻了行字:“胖爷我来过,三百年后有缘人见此符,记得给我烧两斤好酒。”
小马则把凤凰胆的胆石碎了一小块,嵌在勘探队旗的旗杆上,插回深渊之门的裂缝边,剩下的大半块用红布包着,说要带回洛阳,找个手艺好的玉雕师傅,雕成三只鸟的形状,留给后人。
走到秦岭边界时,天己经黑透了,血月又出来了,比之前的更圆,红光里带着丝金色,像是地脉珠的精气在流转。吴畏摸出爷爷的笔记,最后一页还是空白的,他掏出钢笔,在上面写下:
“民国三十西年,爷爷入秦岭,见地脉珠躁动,以半符安之。
公元二零二三年,我与老油条、小马入山,遇噬灵花、影煞,以镇魂钉、凤凰胆安抚地脉珠沉睡。
望三百年后,持地脉花、伴生鳞、轮回信物者,能聚三灵血,助地脉珠蜕变,守秦岭无恙。
寻龙人吴畏记。”
写完,他把笔记揣进怀里,抬头看向秦岭深处,那里的山峦在血月下沉默矗立,像头蛰伏的巨兽。他知道,他们的故事结束了,但秦岭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老油条拍了拍他的肩膀:“想啥呢?再不走,洛阳的胡辣汤都凉了。”
“没啥。”吴畏笑了笑,跟上他的脚步,“就是觉得,三百年后,咱们的后人说不定会骂咱们,把这么难的事扔给他们。”
小马推了推眼镜,也笑了:“说不定他们会感谢咱们呢?毕竟……这可是拯救秦岭的大事。”
三人的笑声在山路上回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