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格点头。
莱姆斯一动不动。他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克雷格真的只是想闲聊吗?
“你很聪明,对吧?”那个大男孩突然说。
莱姆斯不知道哪种回应更有可能让他被打,所以他根本没回答。
没关系,克雷格似乎并不介意。
他只是挠了挠下巴,然后从衬衫袖子里拿出一包香烟。
“是的,你很聪明。总是读书之类的。”他用从靴子里拿出的火柴点燃了香烟,然后把烟盒递给莱姆斯。
莱姆斯伸手接过一支。他以前从未抽过烟,但圣埃德蒙德学校的大多数男孩都抽。克雷格帮他点燃,莱姆斯吸了一口。他的眼睛立刻充满了泪水,他拼命的咳嗽。
这太恶心了。
克雷格带着一些娱乐的神色看着他,继续说道:“个子也小,瘦瘦的。”
“我想是吧。”莱姆斯回答,咳嗽了一声,看着克雷格吸气,然后试图模仿他。
“想来干个活吗?”
“活?”
克雷格点了点头,他那双小眼睛紧紧地盯着莱姆斯。
“是啊。你干这个挺合适的。我们要去镇上的办公室。明天晚上。那里没有保安。除了狗什么都没有。我们要抢收银台和酒。你可以分到一份。只需要把你从后窗扔进去。”
“好吧。”莱姆斯点头,仿佛这个提议并没有让他完全感到恐惧。
他再次吸了一口烟,这次是出于习惯。他可以隐约看到其中的吸引力,一旦你习惯了味道。他考虑着克雷格的提议。
一方面,这非常危险。纽曼的团伙以粗鲁着称,而且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在接受缓刑。
另一方面,看来他别无选择。当克雷格·纽曼想要你做某事时,你基本上就得去做。而且,他肯定能从中受益。当然,麻瓜的钱对他来说几乎毫无用处,但也许有办法……
莱姆斯直视着克雷格·纽曼的小眼睛。
“我只要烟。”
克雷格咧嘴一笑,点了点头。
于是,莱姆斯开始了他短暂的扒手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