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哒哒哒!!!!”
茫茫戈壁,一支人马往雁门而去。.第*一,看.书\惘^ !蕪,错-内~容~
队伍之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匈奴白羊部的人。一个个匈奴勇士穿着厚厚的皮毛衣裳,戴着皮帽子,腰间插着斩首刀,骑乘骏马,威风赫赫。
一大群瘦弱且衣衫褴褛的男女,正艰难的徒步行走。
有人昏倒在了路上,匈奴人会策马过去,也不问话,先狠狠的抽几鞭子。
如果有反应,那就再抽几鞭子。如果没有反应,才会把人弄到马车上养会。
要是匈奴人兴起,可以随时随地的奸淫妇人。
这些人不是别人,正是因为秦王的命令而去河套戍边,最后秦国灭亡而做了奴隶的河套夏人。
要不是这些人可以换取物资,匈奴人可懒得管他们的死活。
夏人们神色麻木,甚至看到妻子被奸淫都也无动于衷。
仿佛被抽掉了脊梁的血肉。但在麻木之下,他们的内心潜藏着无边的怒火,杀意。
以及希望。
事情他们己经听说了。韩氏的王愿意拿出物资赎他们这些奴隶回去。
“只要我们有武器。”
“只要我们养一段时间,让身体恢复强壮。”
“只要......”
“我们就会化作厉鬼,骑着骏马去杀匈奴人。/薪\完*夲¢鉮!戦_ *哽·新_嶵·快-”
夏人奴隶们心中的火焰在沸腾。
这支队伍很特殊。
为首的是白羊王的重臣,也是当代白羊王的兄弟哈伦。其次是白羊王最疼爱的小儿子,王子达勇。
他们带来了三千夏人奴隶,无数的骏马、牛羊、皮革,打算换取一大笔丝绢、瓷器、韩王御酒。
韩王御酒因为烈性,迅速的风靡了整个河套地区,并有朝着北方草原扩散的趋势。
它被称为是勇士的酒。
大匈奴的勇士喝了它,可以赤膊上身在冰天雪地之中策马飞驰。
能让大匈奴的勇士胆气倍增,首面熊虎。
哪怕它价比黄金,也挡不住匈奴贵族的热情。
正在说话的叔侄二人忽然看到了一群野狼在远处对他们虎视眈眈。
野狼很大只,毛皮发亮,眼神很冷酷。
“是狼,射杀它们。”
达勇今年十六,骁勇善骑射。见此眼睛一亮,招呼了一声,马上策马朝着野狼追逐而去。
他的随从下意识的跟上。
“小心点。”哈伦想要阻拦,却来不及了,只得大叫一声道。
“真是一头幼狮。!暁*税¢宅. ′已,发*布.嶵?新?蟑¨結?在达勇的率领下,我们白羊部一定会越来越强盛。”哈伦看着达勇离去的背影,称赞道。
“大人说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骁勇的孩子。”
“王子今年才十六岁,但力气大的吓人,骑射精湛。等他长到二十岁,我无法想象他的勇悍。”
哈伦身边的随从也纷纷称赞道。
在白羊并不一定是长子继承王位,十六岁的达勇不仅是白羊王的爱子,也深受白羊部大部分贵族的拥戴。未来登上王位的概率非常大。
这一次白羊王让达勇跟随哈伦前往雁门,就是为了让达勇增加阅历与行军经验。
不久后,达勇率众回来了。果然猎取了七头野狼。
“叔父。这都是我亲手射杀的。”达勇勒马停下,一脸骄傲道。
“哈哈哈哈。”哈伦放声大笑,收起笑声后,伸手抚摸达勇的脑袋,说道:“真不愧是白羊幼狮。等晚上叔父与你喝酒。”
“好。”达勇喜悦道。骏马与烈酒最能彰显勇士。
等到了傍晚,白羊部落选了一个地方安营扎寨。哈伦按照约定与达勇喝了很多的酒。
喝醉了的达勇情绪明显高涨了起来,忍不住去了后边,淫了一个夏人女人。
次日一早。白羊部落拔营继续踏上了前往雁门的路。
三天后。
他们风尘仆仆的赶到了雁门塞外的边市。交易非常简单,韩氏官吏把他们带来的货物计算成为金。
再以黄金为单位,给他们同等价值的丝绢、韩王御酒、瓷器等大宗货物。
交换很快完成。
“走。去酒肆喝酒。”哈伦得到了一大批的货物,非常高兴,安排心腹运送货物离开边市回去自己的营地。他则带领达勇等数十人去酒肆喝酒庆贺。
李记酒肆内。
哈伦、达勇等人都喝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