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颜箴回馥园的时候,她软磨硬泡求着他不要摘下来,拿她没办法,就这么水灵灵的戴了一路。
摘的时候,只看到头顶上的碎发夹,根本没看到后脑勺位置上的。
他回过神,战术性的清了清嗓子,故作淡定的佯装成不以为然的样子,“少见多怪。”他从秦向杰手中拿回碎发夹,像没事人一般坐到沙发上。
可实际上,他是表面风平浪静,内心千疮百孔。
他现在想去做个电击治疗,把刚才那一幕忘了。
颜箴偷偷瞄了一眼。
谢凛耳朵都红了。
他倒了一杯酒,首接一口闷,
“阿凛,你那女朋友不会没满十八吧?你这爱好可不好。”
秦向杰己然笃定,绝对是因为这样,谢凛才不敢把女朋友带出来。
那碎发夹一看就是小女孩才会喜欢的东西。
秦向杰捏把汗。
即便是谢凛也不刑啊,很容易进去踩缝机的。
谢凛幽幽的说:“我没那癖好。”
他幽怨的瞥了颜箴一眼。
颜箴垂着头,明显在憋笑。
小东西,居然还敢笑,回头和她算账。
“那就好,吓我一跳。”秦向杰替谢凛松了口气,“你这女朋友挺萌啊,肯定不是圈里的千金吧?”
他想套话。
圈里的那些千金每天大牌不离手,不可能看上这种小玩意。
据他所知,也就颜箴喜欢这些,但颜箴是个特例。人家谢羡琛把妹妹养的天真无邪,喜欢这些也正常。
谢凛“嗯”了一声。
秦向杰主动给谢凛倒酒,继续套话。
“怎么认识的啊?”
谢凛不易察觉的勾了下唇。
“抢了她半串糖葫芦。”
秦向杰:“……”
谢凛说的每个字的意思他都知道,但组合到一起他就听不懂了。
抢半串糖葫芦?
谢凛怎么跟狗干一样的事。
秦向杰心中只剩下“我是谁,我在哪,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的迷茫。
颜箴心神摇曳。
十二岁,才到谢家,是个冬天,她拿着糖葫芦吃的正欢。
谢凛极其冒昧且无理的抢走了她手中的糖葫芦。
那是她第一次见他。
他问:“喂,小东西,知道我是谁吗?”
她摇头,愤愤不平的盯着被抢走的糖葫芦。
谢凛把最后一颗山楂送到嘴里,悠哉的说:“我是你小叔叔,以后,要叫我小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