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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他留,我走

是这个花星星,这个捉妖一脉的传人,就是一根筋,从头到尾,眼神中都充满了杀气,看向宋书书这个人奸,杀气格外的重。

熊婶子欢天喜地拎着傻儿子走了,老候却没动弹,长叹了口气道:“小宋,陪叔喝点!”

老候这是要借酒浇愁,可惜越浇越愁。

老候出村转了一圈,就拎回来两只兔子和野鸡,红烧肉炖蘑菇就算了,还是小鸡兔子炖蘑菇来得正宗。

把兔子和野鸡剁成小块,野鸡太瘦没啥油水,却胜在肉质紧有嚼头。

好在这个季节的野兔已经开始存膘了,很是肥硕。

有了动物油脂,就可以省了豆油了,鸡兔同锅大火猛炒,炒出油之后再加入葱姜蒜等香料接着炒。

鸡兔的肉质要比大鹅嫩得多,用不着炒那么长时间,炒出油,炒到皮肉发紧的时候,就可以加水加啤酒了,然后再放入已经摘洗干净的草蘑,扣盖中火慢炖就行了。

养殖的鸡兔出栏快,一般十几二十分钟就能炖烂乎,但是这野生的家伙,筋骨都硬实得很,非得炖上近一个点才行。

大锅炖菜火候足,滋味自然也足,油汪汪的一盆鸡兔蘑菇往上一端,谁还有时间听老候戴帽子的故事啊,全都奔着菜去了。

宋书书反倒不乐意吃肉了,专门往蘑菇上叨。

鲜蘑菇照干蘑菇还差点意思,要是干蘑菇就更好了,汤汁会吸得更足。

哪怕如此,这蘑菇的伞盖和茎杆也吸了不少汤汁,吃上一口,除了肉香之外,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茵类的鲜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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