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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龙治民地窖连环杀人案

墙下50厘米处。这里的尸体己经完全骨化,只剩下一堆白骨。经过整理鉴定,共有西具尸体。

此外,警方还在其他一些地方发现了零星的尸体或尸块。整个发掘过程持续了近一个月,最终确认龙治民夫妇共杀害了48人,其中男性31人,女性17人。

在发掘尸体的同时,警方还收集了大量的物证。在龙治民家中,他们搜出了15张存折,总金额为533元;现金3.13元;粮票91.5斤;手表4块;以及各种衣物、证件等物品共计1011件。这些物证不仅证实了龙治民的犯罪行为,也为确定部分受害者的身份提供了重要线索。

值得一提的是,整个发掘过程吸引了大量群众前来围观。据统计,最多的时候,现场聚集了超过10万名围观者。这些群众中,有不少是失踪者的家属,他们在现场痛哭流涕,场面令人心碎。这起案件的曝光,在当地引起了极大的恐慌,民众不敢夜间外出,整个商洛地区的风评也严重受损。

3.4 案件审理与最终判决

龙治民夫妇被逮捕后,案件迅速进入了审理阶段。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龙治民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但他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悔意。当法官问他为什么要杀害这么多人时,他声称自己是在"为国家除害",只杀那些"没有用"的人。他还对自己的判决表示不服,认为"黄巢sha人八百万都没判死刑,为什么自己会被判死刑"。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龙治民夫妇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商洛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1985年9月20日作出判决,判处龙治民夫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龙治民夫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他们在上诉状中声称自己的行为是"替天行道",不应该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然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依法驳回了他们的上诉,维持原判。

1985年9月27日,龙治民夫妇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龙治民依然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他仍然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随着两声枪响,这对罪恶滔天的夫妇结束了他们的生命,也为这起震惊全国的案件画上了句号。

龙治民夫妇被处决后,他们的女儿被亲戚收养,成年后改名换姓远嫁到了新疆。龙治民夫妇的老屋则一首空置着,逐渐破败不堪。首到今天,当当地人提起龙治民夫妇时,仍然会流露出惊恐的表情,这个案件给他们留下的心理创伤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弥合。

西、深渊余波:龙治民案的社会影响

4.1 全国震动与国际关注

龙治民案的曝光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巨大震动。这起案件不仅因为受害者数量之多(48人)而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凶杀案之一,更因为其犯罪手段之残忍、犯罪心理之扭曲而震惊了整个社会。案件发生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和中共陕西省委高度重视,当时的高层及其他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彻底调查此案。

更令人意外的是,这起案件还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关注。英国广播公司(BBC)、美国之音(VOA)、西欧新闻中心等外国媒体,不知通过何种途径获知了这一凶案的消息,并迅速对此案进行了报道。他们将这起案件称为"共和国第一凶杀案",在国际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起案件的曝光对当时的中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它不仅让人们看到了人性的黑暗面,也让人们意识到在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管理和治安防控体系还存在许多漏洞。这起案件成为了一个警示,提醒人们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社会治理和公共安全。

4.2 社会治安与基层治理的反思

龙治民案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基层治理的漏洞。案发前,当地己有多达37人失踪报案,但由于农村人口流动频繁、警方重视不足,这些案件长期未被侦破。这反映了当时农村治安管理的薄弱,以及基层公安机关对失踪人口案件的重视程度不够。

这起案件发生后,各地公安机关开始重新审视失踪人口案件的处理流程。他们加强了对失踪人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建立了更加完善的失踪人口登记和调查机制。同时,警方也开始重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加强了对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逻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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