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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蒲连升、王明成案(中国首例安乐死案)

每届全国人大会议都会有代表提出类似议案,但都未能进入正式立法程序。

反对安乐死立法的声音主要有两种:一种认为ALS关系到人权伦理问题,特别是在病人无法清楚表明是否愿意继续"苟活"的情况下,如果由他人替代他(她)作出放弃SM的选择,无疑是严重侵犯人权的;另一种则担心ALS一旦被合法化,被滥用和利用的风险很大。

支持安ALS立法的观点则认为,如果从尊重生命的角度应该允许ALS,SW也是生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SW方式。法学专家认为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无权禁止公民行使结束自己SM的权利,无论是ZS还是ALS。在公民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体疾病痛苦,且自愿要求结束SM时,对其实施ALS,本身也是合乎道德的。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支持ALS合法化。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中国有超过60%的人支持在特定条件下实施ALS。

在国际上,一些国家己经通过立法允许ALS。例如,荷兰是世界上第一个正式承认ALS合法化的国家,比利时、卢森堡等国也相继通过了类似法律。2021年,加拿大也通过立法允许ALS,并提出了众多限定条件。

这些国家的经验为中国ALS立法提供了参考。有专家建议,中国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建立严格的ALS申请、审查和执行程序,确保ALS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防止滥用。

然而,ALS立法涉及到伦理、道德、医学、法律等多个层面的复杂问题,需要全社会的深入讨论和共识。正如一位法律学者所言:"ALS立法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一个社会价值取向的问题。我们需要在尊重生命和尊重个人选择之间找到平衡点。"

蒲连升、王明成案作为中国ALS问题的起点,己经成为了法学和医学教育中的经典案例。它不仅引发了社会对ALS问题的关注,也推动了中国医疗伦理和法律制度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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