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特大犯罪团伙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这起案件涉及36名被告人,其中包括18名香港人和18名内地人,创下了当时广东历史上被告人人数最多、律师最多的案件纪录。
在法庭上,张子强等被告人被控犯有非法买卖、运输爆炸物罪,抢劫罪,绑架罪,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私藏枪支、弹药罪,窝赃罪等多项罪名。
张子强的辩护律师试图以管辖权等问题为张子强脱罪,但检方凭借确凿的证据逐一驳斥。检方指出,张子强的许多犯罪活动均在内地发生,根据中国法律,内地司法机关对张子强案件拥有无可争议的管辖权。
经过长时间的庭审,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11月12日对张子强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张子强犯有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绑架罪、走私武器弹药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亿6210万元。
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其中,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等4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运、朱玉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2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张子强等5名主犯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他们援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认为大陆的刑法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子强的犯罪行为大部分发生在内地,内地司法机关对其审判是有法可依的,因此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
1998年12月5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七、正义枪声:世纪贼王的最终下场
1998年12月5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等5名死刑犯进行了宣判。随后,他们被押往刑场执行枪决。
这一天,广州的天气格外寒冷。天还没亮,许多武警官兵就在法院附近集合,为执行死刑做准备。上午9时许,包括张子强在内的5名死刑犯在警方的押解下陆续进入法院。
此时的张子强己经没有了往日的嚣张气焰。他脸色苍白,眼神中透露出一丝恐惧。在法庭上,当法官宣布维持死刑判决时,张子强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
宣判结束后,张子强被押上了刑车。在前往刑场的路上,张子强回想起了自己的一生。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想起了自己如何从一个街头小混混一步步成为"世纪贼王",也想起了自己犯下的累累罪行。
上午10时50分,张子强等5名死刑犯被押解到刑场。随着一声令下,执行人员扣动了扳机。张子强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3岁。
张子强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香港和内地的媒体纷纷报道。许多香港市民表示,张子强的死是正义的胜利,香港的社会治安将会因此得到改善。
在张子强被执行死刑的同一天,广东省公安厅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宣布张子强特大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警方还展示了缴获的部分赃款赃物,包括现金、珠宝、车辆、武器等。
张子强被执行死刑后,他的家人也陷入了困境。他的母亲邓细妹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只希望儿子能够返到香港,而家唯有上诉一线希望。如果晚他返落香港梗系好啦,他审香港法律又唔同大陆,大陆会判死刑。"
张子强的妻子罗艳芳则带着两个儿子和张子强的骨灰逃往泰国,开始了新的生活。她后来在接受采访时说:"张子强虽然做错了很多事,但他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八、法网恢恢:张子强案的深远影响
张子强案是香港回归后内地司法机关在"一国两制"构架下查办的第一起涉及香港、内地不同司法系统的刑事案件。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和审判,对香港和内地的司法合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张子强案确立了内地司法机关对在香港犯罪嫌疑人的司法管辖权。根据中国法律,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张子强的许多犯罪活动虽然发生在香港,但他在内地策划、准备和实施了这些犯罪,因此内地司法机关对其拥有管辖权。
其次,张子强案促进了香港和内地警方的合作。在此案之后,粤港警方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合作机制,包括个案调查、情报交流、联合行动等。据不完全统计,1997年至今,广东警方协助缉捕并共向香港警方移交通缉犯152名。
第三,张子强案对香港的犯罪活动产生了极大的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