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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郑州“6.18”特大投毒案

李云,21岁,正值花季,虽称不上漂亮,倒也面带几分斯文。约1.56的个头,稍稍有点驼背。白皙的肌肤。鼻梁上有时架一副近视眼镜。她是河南省安阳市人。1990年以较好的成绩考取河南省财税高等专业学校,是税务系二年级学生,按计划1993年9月份毕业。

入学伊始,各方面表现还不错。据说本人还有点小才气。爱好写诗,文章写得也不错。此时,与老师、同学相处的也还可以。但没维持多久,她的毛病就开始暴露了。从1991年开始,她常与不三不西的人来往,有时还出入舞厅,甚至昼夜不归,致使学习成绩明显下降。

她讲究吃穿,追求享乐,每月母亲把全部工资寄来,全家人就靠她父亲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她才不管家里人如何艰苦呢。反正到手的钱月月光。不够了,就到外面去想办法弄点,还有人反映,她从14岁开始就与男人同居……。

学校反复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也曾多次对她进行批评教育,还将她家长请到学校,来帮助做工作,但均收效甚微。1991年初,安阳开往郑州的火车上。在返校的途中,李云很快与对面坐着的那位陌生男人庄某相识了。在攀谈中得知,他俩不但是同乡,而且还是一个学校的同学,这使他们的关系一下迈进了一大步,那种亲热劲自不必说。

转眼,火车己经到站,下火车后,他俩仍情意绵绵,难舍难分,于是非常默契地来到了一家旅馆投宿。庄某30岁左右,在南阳市某单位工作,后被送到河南省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参加为期一年的干训班。他己结婚,并且做了爸爸。自从在火车上结识后,他俩一首保持着暧昧关系。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1991年5月的一天,李云又悄悄来到了庄某的宿舍幽会,被一名突然进来的同学撞见了,李云异常紧张,生怕这个同学报告老师,把事情张扬出去。因为她清楚,这事如果让校方知道了,按学籍管理规定肯定要给处分的。学校明文规定不允许在校生谈恋爱,更不允许搞不正当两性关系。她感到事态严重,危及到了自己的前途。

怎么办?经过反复考虑,她觉得只有一招了。于是她找了一位同学,绘声绘色地告诉对方,说庄某如何如何强奸了她,并托这个同学向校领导报告。校方得知李云被强奸,非常重视,立即派人专门调查了解此事。然而调查结果证实不是强奸,而是通奸,并己达二三个月之久。对此,学校做出了让庄某退学的决定。

庄某走了,李云继续告他。学校对李云还是比较宽容的,觉得她是一个姑娘,涉世不深,且又是个人生活作风问题,不宜张扬,也不宜处理太重,应给她留条自新之路。为了做好她的思想工作,系里领导让她到家中吃住,还安排团支部书记和她坐同桌,找了一个党员发展对象同她住在一个宿舍,从各个方面创造条件温暖她、感化她、改造她。如果李云表现好,能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学校准备从轻处理,保住学籍,继续上学,想让她领个毕业证书,走向社会。

谁知,事情并没有按照领导设计的轨道走。尽管她编造的很圆滑,但事实就是事实。这件事很快在同学中间传开,同学们因嫌她作风不好疏远了她。时隔不到一年,她又做出了冒领同学汇款的事。

一天,她在传达室看到一张50元的汇款单,收款人名叫李会。她心中顿时一喜,马上回到宿舍在自己学生证的"云"上面加上了"人",这样,"云"变成"会",她带着涂改过的学生证到传达室,领了那张汇款单,并用左手签上了"李会"的名字。当李会的家人来信寻问汇款是否收到时,李会到传达室一查才知是被人冒领走了。随后便将情况反映到学校,学校保卫部门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才把事情弄了个水落石出。

李云不仅不痛改前非,反而又犯了新的错误。为严肃校风,整顿校纪,防止类似事情再度发生。学校决定开除李云的学籍。处分做出后,校领导怕她想不开,怕她轻生,并没有及时公布,又压了一段时间,期间又派人多次做她的思想工作。5月份,校领导将这个处分决定通知了李云,并准备让其立即离校,后来又想这样做太激烈了些,便改为让其放暑假时离校,开学就不要再返校了。这样做,既执行了校纪,又特意给李云留了点面子。

可是所有这些,都未能感化她,相反,她更加仇视学校、仇视老师、仇视看不起她的同学。她心里想的不是自己的过错,而是学校和同学对她的态度。校领导和老师的一张张严肃的面孔。同学们一句句讥讽的话语和一个个鄙视的眼神,使她那么不愉快。为什么你们对我这样冷?这样狠?她越想越生气。一种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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