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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向全社会发出2004年第11号A级通缉令,悬赏18万元人民币捉拿"2·23"云南某大学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马加爵。
因该案影响恶劣引起全国震动,且马加爵人身危害性极大有再次作案的可能性,公安部于3月1日发布A级通缉令,并在第二天召开全国公安机关查缉"2·23"专案作案嫌疑人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国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全警动员。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做出决定,对提供准确线索的公民给予人民币20万元奖励。
马加爵的通缉令被广泛张贴于城市、乡村的大街小巷、楼宇庭院,公共汽车、出租车、人力车驾驶员被广泛动员通力协查。在城市的各居委会、乡村的各村民组,在林区、荒郊野外、山洞、涵洞、矿区、建筑工地……为了不让犯罪分子有任何藏身之处,民警们进行广泛的搜查排查工作。
5.2 逃亡之路:从昆明到三亚
作案后,马加爵带着现金和作案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昆明至广州的火车逃离昆明。在火车站,他使用假身份证购票时,引起了铁路警方的注意,警方对他进行了检查,发现他使用的是假身份证,便将假身份证没收后将他放行。
马加爵在逃亡时身上还带着一部复读机和几盒磁带,在路上他一边学外语,一边用复读机的录音记下了自己的作案动机。2月18日下半夜他到达三亚并混入拾荒者的人群中,因为看到自己的通缉令,他不敢去饭店购买食物,只在街上捡别人吃剩的饭盒,他白天和拾荒者活动,晚上多在银行、招待所、饭店门口睡觉,首到被抓获。
"之所以选择三亚,是因为我认为这是最远的地方,但是没想到这边也会查得这么紧。"马加爵回忆起这段"亡命天涯"的经历,对自己这么快就落网感到不可思议。
5.3 三亚落网: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3月15日晚7时20分,三亚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接到当地司机陈贤仕疑似发现马加爵的举报。陈贤仕在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附近河堤路段运送客人时,发现一个乞丐模样的人正从垃圾箱里捡别人丢弃的剩饭吃,这个男子的长相与公安部通缉的在逃重大犯罪嫌疑人马加爵特征极其相似。
接到举报后,三亚市警方立刻出动了大批警力进行搜捕,在晚上7点30左右成功将马加爵抓获。马加爵被抓获时,头发凌乱,脚上穿着拖鞋,看上去肮脏不堪,裸露在外的皮肤满是污垢,头发结成一绺一绺,看上去就像一个乞丐。
马加爵落网后,新华社记者曾在三亚市第一看守所对其进行采访。当问他有没有什么话想对大学里的同学说时,马加爵答:"我有些话想对一个同学说。他叫邓彦波(音),和我住一起的。我有很多话都说不完,因为我曾经很想交他这个朋友,但是(终究)又没有。"
然而,当记者连日来问了许多曾与马加爵接触过的人,包括马加爵的同学,得到的回答都是:没有邓彦波这个人。这个神秘的"邓彦波",成了马加爵心中一个未解的结。
六、法庭审判:正义的裁决
6.1 庭审现场:真相大白
2004年4月22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马加爵涉嫌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调查。被告人马加爵的指定辩护律师出庭辩护,被告人马加爵依法进行了自我辩护,并在法庭审理结束时,作了最后陈述。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位被害人的亲属,被告人马加爵的亲属,新闻记者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过程。
在法庭上,马加爵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详细供述了自己杀害西名同学的过程和动机。
公诉人指控:"2004年2月13日至15日,马加爵采取'用铁锤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将唐学李等4名被害人逐一杀害,并把4名被害人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
对于杀人动机,马加爵在法庭上表示:"这个案件确实很惨,我的手段极其残忍,我也不想逃避责任,希望法院能够处以极刑,我也希望很多同龄人能从我身上吸取教训。"
6.2 争议焦点:精神鉴定与量刑辩论
庭审中的一个争议焦点是马加爵是否存在精神疾病。马加爵的辩护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马加爵故意杀人犯罪基本事实不持异议,但对如何定罪处罚发表意见说:不同意公诉机关关于杀人动机是因为打牌发生冲突所起,这样的动机发生在大学生身上不合常理,除非马加爵实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