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恶终结:死刑执行的最后时刻
1.1 死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裁定
2020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对孙小果的死刑核准裁定。?晓¨税~C~M_S! ^追.最^新·璋!截¢这个裁定意味着,经过长达26年的司法曲折,这个曾两次被判处死刑的恶魔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孙小果在强奸犯罪中具有 强奸 妇女多人、奸 淫 幼女、在公共场所劫持、强奸 未成年女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当众实施强奸、强奸再犯等特别严重情节或从重处罚情节。他的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
"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当予以严惩。"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评价,总结了这个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应得的下场。
1.2 死刑执行:春城的最后晨光
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
在执行死刑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安排罪犯孙小果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这是法律程序的最后一环,也是对人权的最后保障。
当孙小果被押赴刑场时,他或许会想起自己26年来所犯下的种种罪行。从1994年的第一次犯罪,到1997年的连环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再到出狱后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妨害作证、行贿等罪行,这个曾经两次被判死刑的恶魔终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3 尘埃落定:正义的最终实现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的消息传出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人们纷纷表示,这是正义的胜利,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成果。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彰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鲜明态度。"一位法律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不仅是对孙小果个人的惩罚,更是对司法腐败、权力滥用的有力打击。它向全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无论权力多大、背景多深,只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罪恶重现:出狱后的黑社会帝国
2.1 逍遥法外:虚假立功与多次减刑
2010年4月11日,孙小果在经历了多次违法减刑后,实际服刑仅十二年零五个月就出狱了。这个本应在监狱中度过漫长岁月的罪犯,就这样轻易地重返社会。
孙小果的"重生"之路充满了司法腐败的痕迹。在他服刑期间,其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通过行贿、伪造材料等手段,为他创造了多次减刑机会。
2008年,孙小果在狱中获得了一项名为"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的实用新型专利。这项专利成为了他减刑的关键依据。然而,调查发现,这项专利并非孙小果本人发明,而是其母孙鹤予委托他人申请的。
"2008年10月27日,孙鹤予以孙小果名义委托昆明大百科专利事务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009年5月6日,孙小果获得'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实用新型专利。"
凭借这项虚假的"重大立功",孙小果在2009年11月9日获得了减刑二年零八个月的裁定。这只是他多次违法减刑中的一次。
2.2 黑幕重重:保护伞的精心运作
孙小果能够多次违法减刑,背后是一张由19名公职人员组成的"保护伞"网络。这些人分布在司法、监狱、法院、公安等多个系统,形成了一个为孙小果服务的利益链条。
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是这个链条的核心。他们通过行贿、请托等方式,打通了从监狱到法院的各个环节。
2004年至2009年,在孙小果服刑期间,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省司法厅 副厅 长 罗正云受李桥忠、孙鹤予请托,并收受其贿赂,安排、指使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 政 委 刘思源等监狱干警对孙小果予以关照。在罗正云、刘思源的关照下,孙小果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多次受到记功、表扬,2004年至2008年均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
"在罗正云、刘思源的关照下,孙小果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多次受到记功、表扬,2004年至2008年均